惧内秘辛(一)(2) - 放虎归山

及至,王后当庭而坐,贵妇云集,静候其说。骑士言出,语惊四座。答案是:“女人最渴望的就是彻底控制她们的丈夫,成为其主宰。”在座的女人,无论已婚未婚还是守寡孀居,皆点头称是,全都同意赦免骑士。女王正要做出判决,老妪起而大呼,说:“这个答案是我教他。他有言在先,如能免死则任我所求。今请王后做主,判他娶我为妻。”骑士大窘,说:“我固有誓,然请他求。愿竭家财任所取,但乞身还。”但老妪死活不答应。王后终判骑士娶老妪为妻。

骑士既娶老妪,痛不欲生,新婚之夜,拒绝行房。老妪引经据典,备述有钱有势和年轻美貌在婚姻中并不是最重要的东西,指出男人嫌弃女人“老丑而穷”是一种偏见(比如她指出,既然你们男人都认为见了老头一定要恭恭敬敬,称之为长老,为什么女人就不能得到同样的尊重),让骑士在忠贞与美貌之中任择其一。骑士左思右想,最后说愿意听她摆布,接受她的“高明控制”。老妪说:“吻我。”骑士吻之,而老妪顿成美女。



这个故事据说是一个来自巴斯(英国地名)的女人(TheWifeofBath)所讲。这个女人一生有过五个丈夫,个个都服她。她骑马远游,到过耶路撒冷等很多圣地,又熟悉《圣经》和各种典籍,真可谓见多识广。这个故事前半截讲的是女人最想什么,后半截讲的是男人最怕什么,正好形成鲜明对照。“女人最想”,下层妇女和贵妇不同,前者所想多是小名小利或小小虚荣,而后者所想则是女人对男人的控制权,真可谓切中女人的要害。而“男人最怕”也很有意思,在故事中,亚瑟王的骑士作为qj犯,可以说是男权侵略性的象征。这样的“臭男人”遭审判,审判者是谁?是女人(王后是法官,贵妇是陪审团。她们在女人中地位最高)。救他命的是谁?也是女人(老妪。她是妇女中最容易遭男人歧视的一类)。而且判决是什么?是让他娶个又丑又穷的老太婆,这也是切中男人的要害。因为自古的男女关系虽有各种类型,但“权”、“色”交易总是隐为其枢。故事能浓缩双面的批判于其中,可以说是很有深义。特别是这故事还是作于中世纪晚期,在那么早就能针对当时男性牧师的反女权立场讲出如此深刻的一大番道理,就更加难能可贵。当然,这故事的结尾好像有点疲软:老妪虽洞悉女人的一切奥秘,包括女王的奥秘(老妪苦大仇深,所以觉悟特别高),但她用“家有丑老婆,不戴绿帽子”这样的好处要想打动色狼类型的“臭男人”,在现实生活中还是难了点。为了有一个圆满的结局,作者不得不借助于神力,变丑为美。这样的结尾,从女权的观点看,还是不免有点落入俗套:等于明罚暗奖,白饶了一个美女给qj犯。

妇女要想“夺权”,无论是以和平演变式的改良手段,还是急风暴雨式的革命运动,都不是很容易。因为这敌人就睡在身边。况且即使她们已经在“社会权力”方面打了翻身仗,但要想在灵魂深处爆发革命,突破男女双方在心理上的最后防线,也还难得很。因为正像上面所说的,“男人最怕丑女人”,女人也最怕弱男人,二者是一种对称结构。虽然女人心目中的“强弱”,有时相当模糊,往往杂糅着社会评价和体质特征,不像男人心目中的“美丑”光是脸蛋和身段。

在《怕老婆的哲学》一书中,诚若谷的《与女人谈运动》就接触到这方面的问题。作者说,美国的“运动”特别多,而“我自己最熟悉,最与之每天同呼吸、共冷暖的,则是女人运动”。这里“女人运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女权运动”(英文的feminism本没有“权”的含义在内)。这位诚先生不但太太是“女人运动”的身体力行者(娶的是美国洋太太),而且公司里的女同事也往往都是。他拿“女人运动”开玩笑,开得最厉害的一条,就是向她们“进忠言”,劝她们放弃美国女人传统上喜欢的那种“大男人”(即“个子魁梧,肌肉丰厚,毛发粗浓,竞争力强,自信超人……”的男人),而“推引大众一起来爱弱小的男人”(即“那些文弱,多愁善感,没有肌肉,没有斗志的男人”),说若不如此,则其运动“毫无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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