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容你骄贵(8) - 当代唯美爱情故事

当麦芽色的身体力竭而俯上娇贵时,她湿透的额头微微皱起来,眼神从迷离到清醒,再到不可抑制的惊恐。门帘吹起一角来,光线不明的走廊上,是一个女孩的阴影。第一秒钟的时候,娇贵以为是岂容,她推开已经瘫软在身上的阮一骞,伸手去抓落在地上的连衣裙。一次没有抓到,两次还是没有抓到。第三次,她低头去找的时候,从门帘里看到了岂言的深红色塑料凉鞋,

它们飞快地移动,然后消失。

娇贵用连衣裙盖住自己的身体,后脑勺重重地砸向黑色皮椅,断了自己的呼吸,只轻声说了一句:“天哪。”

《上海往事》播了好一会儿,终于结束。娇贵将毛线放回篮篓里,站起身来去阳台上抽卷烟。十年里,她给薛事织过十二件毛衣,手上的这件编号13。她记不得自己写过的那些翻墙入狱的信件内容了,甚至有几封根本可能是空白的。她总是记不住一些事情,重要的,不重要的。有时候,娇贵难得清醒,便会突然神经质地将自己后来的三十年的记忆重新犁一遍。可往往越到后来,这种回忆就越像一场刑役,她在亲手用钉耙将自己犁得遍体鳞伤。

娇贵的烟,都是自己动手卷的。至今,她还会去学阮一骞年轻时的模样,将烟丝排列好了细心地卷,卷完后伸出舌尖来轻轻掠过,再若有似无地粘上封口。三十年前,她坐在自家弄堂口替姆妈剥蚕豆的时候,就被台阶上的阮一骞这么卷烟的模样慑住了。他穿着被邻里街坊称为“小流氓”的行头,裤子喇叭得很可爱,还有那飞机头,心急火燎般。

像阮一骞这样的年轻男人在那个年代是不容易招姆妈阿爹们喜欢的。纵然家境好,祖父辈全是大夫,可因为打扮举止有些出奇,所以只有像娇贵这样的年轻姑娘才容易动心。在娇贵她们看来,阮一骞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野,那是任何人都羁不住的天性。他穿着小皮鞋嗒嗒地走过碎泥板弄堂时,就连屋檐上的鸽子也会盘旋起来配合应景。那是她们看在眼里,喜欢在心里的男人,恨不得每次坐在老虎天窗前梳头的时候,他都正好从底下走过。甚至几十年后,当娇贵看到电视里某啤酒广告歌的MV里出现飞机头时,仍然激动不已。她端坐着,浑身有些颤抖。“那就是一骞呀!”她心里这么唤慨道。

可娇贵自己也知道,那个阮一骞早就死了,死在三十年前分别的那个弄堂口。即便是十年后,他又一次以阮一骞的身份出现甚至成功混乱了她的生活,也不再是当年的阮一骞。因为那个年轻男人,早已死了,死在弄堂口,死在时间里。或者说,他是死在了娇贵的记忆里。就算她对着那片记忆犁多少次,那个叫阮一骞的年轻男人也尸骨无存。

岂容走去浴室拔掉洗衣机的电源。整筒脏衣服已经滤干了水,瘪瘪地等待晾晒。她洗了洗手,将创伤膏片的包装丢入垃圾桶,然后从衣架上取下一双袜子穿上。母亲娇贵的电话已经准时来过,那提醒她是该穿戴完毕整理琴谱去弹琴了。这又是个周末。

她对着浴室的镜子仔细端详了自己,有些出神。乳黄色的灯光晦暗得情色难当,似乎是经久记忆里的片断。她想起那种橘子水的气味,还有永远光线不足的走廊,门帘,以及从里面走出来晃醒自己的母亲。她也是满身汗水的,潮热的。岂容觉得有些头疼,为了晚上不打瞌睡,她总会依赖小药片来使自己昏昏欲睡一整个下午,这令她在醒来的时候脑袋沉凉刺痛。她收拾了琴谱,给卧室开一道暗格天窗,留一盏灯,然后伸出手去打开楼梯口的灯,最后锁门,下楼,抱着琴谱钻入夜里,为了养活自己。

有时候,岂容也会想念三年前的皓仲。他那么穿着简单裤衩趿了夹指拖鞋就从二楼走上来了,小声地敲门,在她问是谁的时候伸手将楼梯口的灯拨得一闪一亮,若暗号般。他们有过清朗爽悦的一段日子,从秋天开始,到冬天结束。当皓仲拖着一大皮箱行李离开的时候,岂容竟已经有些麻木,她没有给出皓仲所期望的留恋拥抱,只一个人坐在窗口,僵直地看他把行李堆入出租车后备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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