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岂容还有最后一年的课程。她已经开始日夜颠倒,只在夜里去到琴房,脱得剩下薄翼般的内衣,发疯般地敲击。母亲娇贵搬回了原来的屋子,隔三差五过来为她做一顿饭,留下生活费,然后再次离开。
面对这样的离开,岂容已经习惯。十三岁那年,她面对姐姐岂言的离开。十四岁那年,她面对父亲薛事的离开。二十岁那年,她面对母亲娇贵的离开。这导致二十一岁那年,面对皓仲的离开时,她已经显得有些麻木。
娇贵将毛衣递给看守狱警时,都会留下一封信,这是十年来她一直坚持做的事。每当她看着漆黑铁皮门吞掉身后的风景,便像是合上了一整片记忆。已经有整整十年,她没有见过薛事。他躲着,躲在戒备森严的高墙里,如绝世老人般想方设法地终烬残生。
她想象过他如今的生活,只一方天地间。
十年前,薛事将整张脸埋在手掌心里,瘫软在被告席上抑制不住颤抖的模样,娇贵一辈子也忘不了。那是一桩可能每年都会发生的奸幼案,却只在于事主亲生父女的关系,便轻易引起整座城市的轰动。流言如网。
这张网是一夜间铺开的,从邻里到大街小巷,漫天卷地。
薛事趴在病房门口的窗玻璃上最后看了岂容一眼。在安定剂的抚慰下,她睡得很沉。薛事给娇贵打了个电话,机械地报了医院和病房号,便硬生生挂断电话。他双手冰凉,一路僵疯身体小跑,跑累了坐到路边花坛上抽一支烟,耳旁又响起了女儿的哭叫声,像尖刀划破玻璃的哭叫声。他心颤起来,鼻梁里还留有些许酒精的气味,冲进脑门,搜索般地追杀理智。他想骗自己,刚才那个沉睡的姑娘是娇贵,十几年前还年轻着的娇贵。只是那年的娇贵比起她要丰腴些,也是一双娇媚的桃花眼,眉梢隐处,也有一颗痣。
有人说,在这个面相上留痣的女人,一生风韵不断。所以,那是一颗桃花痣。
他跑进警局,众目睽睽之下有装疯卖傻的嫌疑,大叫:“我是牲畜,我是牲畜!”手指里还夹有小半支烟,一直烧到滤嘴发出焦糊味。或许,那还烧到了他的手指,熏黑了一整片皮肤。等到警察们弄清楚状况记录备案,收押,娇贵才像头疯了的母狮一路冲来。她只问:“我男人呢?”
没有人见过这样的夫妻,所以流言交错了排开,如网密织盖起来。
很多人都说,薛事是在装疯。刑事医检下来,他一切正常。只是不说话了,不承认自己结过婚,有过女儿,还曾经是个诗人,打死都不承认。有的时候,干脆连他是薛事都一并唾弃。
他说:“我是牲畜,你看不出来么?”
宣判那天,他看娇贵和岂言的眼神很平静。她们像是所有前来旁听者其中的一员,融得很深,根本区分不开。他把肩膀垮下来,拒绝说任何话自辩,也不要辩护律师,只把脸埋在手掌里,只为了抑制住身体的颤抖。虚汗是从每个毛细孔里渗出来的,挂在耳垂上,挂在汗毛尖。那是格外安静的庭席,没有预想中的嘈杂和唾骂,所有人只是来看一个结果,像是为收起那张网作最后的陈结。
《诗人酒醉兽性大发,qj未成年亲生女》。
这是第二天报纸社会版头条的新闻标题。岂容的名字用“蓉蓉”替代。
那一年,岂言刚考入乘务学校,怀了几万英尺飞翔的梦嚷着叫着开始了寄宿生活,可这却成为岂容一场梦魇的开始。
这个梦魇对岂容而言来得毫无征兆,却留下了致命的伤。她从床上惊恐万分地翻滚下地板时,后脑磕碎了案头的一只水晶笔筒,血流了一地,和床上那块白色毛巾上的处子印记一起,像一场春天里绚烂开放的艳桃。薛事赤裸着下半身瞪大了眼睛错愕地看着。那种场面有些晦暗而情色,以至于十年里几次三番他又在梦中与之相见时,仍不住地心慌——酒精、血腥、干燥的木地板气味、窗帘、春天的阳光、背叛、恨、爱……等等这一切交杂在一起,令他心慌,根本无法呼吸。他不敢低头看自己的身体,不敢拉开窗帘,风却轻撩地吹掀开一角投来光线。那时候地板上的岂容看上去像是一具久泡了福尔马林的尸体,头发散成扇形,皮肤上掠过窗帘花纹的影子,暗生浮动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