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真会说笑话,”少年掩着唇角,娇笑着,“小子就是胡知府送给小姐的礼物!胡知府花了一千两银子,包了小子的初夜,只要小子能把小姐伺候高兴了,胡知府还说会替小子赎身,把小子送到小姐家里去。从今往后呀,只专心服侍小姐一个人……”说着,就往宝珏靠了过来,“小子虽然是清倌儿,会的手段却也不少,保管呀,伺候得小姐尽兴而归……”声音柔媚入骨,酥软绵滑,若是那些心猿意马的寻芳客,只听这声音便要恨不得扑上去了。
宝珏在心里把胡金缕骂了个狗血喷头,同时也暗恨自己好奇心太重——刚才要是拔脚就走,倒也省得撞上这么个人物。眼见他身若无骨,烟视媚行,言辞露骨,举止轻浮,便猜他不是个正经人家出来的,心想:胡金缕倒也算费了心机了,知道“宝珏”喜欢上花楼,便立意讨好送了个这样的人过来……可惜,“宝珏”已经不在了,她这个礼算是送错对象了!
其实,胡金缕倒是她自己的一番计较。她认为:公主身边尽是些官家子弟,守礼有余,情趣不足,必得找个不同口味的,才能得公主的青睐。因此她便花了一千两银子,买下了萦梦楼头牌红人温伶的初夜,一来是为了温伶久居花楼,虽是清倌,却自有一番侍弄女子的手段;二来,也是因为温伶虽是红牌,却并未接过客人,皇室公主顾忌身份,自然不会愿意和残花败柳有瓜葛。但温伶虽出身花楼,却身子清白,又懂得床笫之间如何讨得女子欢心,自然比古板的官家子弟要讨人喜欢。一旦尝过温伶的滋味,公主必会食髓知味,他日若能得宠,自己往后的升迁之道自然是大大的牢靠,远比吊在夏饰春这棵早晚要倒的树上强了许多。
此刻,温伶见宝珏站着不动,以为她和别的寻芳客一样,既要寻花问柳,又要假作正经,最喜欢的就是要小倌们先来服侍。当下也不多话,伸手把腰间的带子一抽,双肩微微往后一仰,宽大的红衣便立时从他身上滑落了下来,露出了里面寸缕未着的雪白身子。
把柔若无骨的身子偎上去,温伶贴着宝珏不安分地扭动,一边娇笑着,在宝珏的耳边吹气说道:“小姐可喜欢伶儿的身子吗?小姐可是伶儿的第一个客人呢!伶儿还望小姐能多多怜惜些……”
说实在话,温伶的确可算是个绝色的美人,尤其行为举止又是与众不同的开放,时时刻刻都散发出一种勾引、诱惑的味道来,犹如一株罂粟般妖艳媚人。却也正因如此,让宝珏深感此人颇有威胁,若是贪恋了他的美色,只怕到时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当下,她一把推开抱住自己的少年,厉声喝道:“哪里来的死奴才?!竟敢在本宫面前口吐淫言秽语?!还不赶快退下!本宫饶你不死!”
“您……您是……公主?!”温伶仰面跌在地上,浑身上下让人一览无遗。但他却丝毫没有遮掩的意思,一双细长挑情的凤眼,直直地看着面前的素衣女子——敢自称“本宫”的除了目前正在城内的宝珏公主,并无第二人。难怪胡知府向楼主花了大价钱买了他来,原来是为了向公主献殷勤!
他暗暗冷笑,心道:能让公主买了他的初夜去也算不错,既然入了这行,要想留个干净身子出去,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公主年轻貌美,又有权势,总比让自己去陪个半老徐娘要来得强!以后想来,好歹自己的第一次是跟了公主的,心气也能平些。日后借着侍寝过公主的名义,多敛些钱财,尽早为自己赎了身,离开这块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才是正经。
“知道了还不快滚?!本宫身边美人如云,就凭你这等姿色,也配服侍本宫吗?”宝珏侧过脸去,不敢去看少年的裸身。虽说还只是个少年,略显稚嫩,但已经发育完全,衬着鲜艳的红衣,乌黑的发丝,雪白的身体,实在是一道极诱人的风景!少年没有丝毫羞耻的意思,根本就无意遮掩,反而似是在刻意展露一般,四肢摊开,仰躺在地上,只是略略抬起上半身,一双斜挑的凤眼定定地看着宝珏——他不害臊,她可脸红呢!因此,宝珏嘴里说着恶毒的话,只想尽快赶这少年出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