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成名 天下皆知(1) - 康震评说苏东坡

古人说,“学而优则仕”,苏轼兄弟十年寒窗苦读,最终就是为了要参加科举考试,进入仕途。

宋代科举考试图宋仁宗嘉祐元年(1056)三月,二十一岁的苏轼与十八岁的弟弟苏辙,在父亲的带领下前往北宋都城开封参加科举考试。这对于父子三人都是一次严峻的考验,父亲苦心孤诣的教育会是什么效果?两个儿子的十载寒窗能否取得相应的回报?面对人生路途中的第一次重要挑战,苏轼兄弟会有怎样的表现?这场至关重要的科举考试是否会改变苏轼的人生命运?这些都还是未知数。

当时的科举考试分为三步走。

第一步,苏轼与苏辙首先参加了当年七月京城开封府组织的举人考试,顺利通过。

第二步,兄弟俩参加了次年正月由朝廷礼部(相当于今教育部)组织的省试。礼部考试的题目是《刑赏忠厚之至论》,翻译成白话文就是:请论述古代君王奖惩赏罚都是本着忠厚宽大的原则。这个题目是很刁的,你得有很丰富的历史知识,还得有点理论水平,才能把这篇文章作好。

按照宋代科举的考试法规,为了防止考生徇私舞弊,在试卷收齐之后,先由办事员将所有考卷登记在册,然后由专人将所有考卷重抄一遍,将抄写的试卷送交考官评阅。这样,考官手里的试卷,看不到作者的姓名,更无法辨认考生的笔迹,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公平公正,这对我们今天的考试制度还是很有借鉴意义的。

那么苏轼这篇文章到底写得怎么样?是否能够得到主考官的赏识呢?

这一天,此次科举的主考官,礼部侍郎、翰林侍读学士,当代文坛宗主欧阳修,读到一份答卷,这篇文章见解独到深刻,文字质朴自然,笔力稳健通达,隐隐传递出一股大家的风采。欧阳修非常喜欢这篇文章,本来决定将它列为第一名,可是转念又一想,这篇文章写得如此之好,作者会不会是自己的得意门生曾巩(也就是后来名列“唐宋八大家”的曾巩)呢?可是如果将曾巩列为第一名,自己的行为不是循私舞弊吗?为了维护考试的公正,欧阳修决定忍痛割爱,将这篇文章列为第二名。

发榜之后,欧阳修才发现曾巩并不是第二名,他读到的这篇好文章根本就不是曾巩写的!欧阳修只知道他的学生曾巩的文章天下第一,哪里知道,有个来自眉山的小伙子文章更为出众,其文章才是天下第一,此人姓苏名轼字子瞻!这份答卷是苏轼的。要想得第一名,当然必须文章写得好,而苏轼却因为文章写得太好了,只获得了礼部考试的第二名。

进入考试的第三步,由皇帝宋仁宗亲自主持殿试,苏轼兄弟与其他三百八十多位举子都顺利通过,成为同科进士及第。这一年苏轼二十二岁,苏辙才十九岁。按照古人的说法,“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也就是说五十岁中进士都不算老,苏轼兄弟俩真是名副其实的少年成名啊!

在三关考试最关键的第二关——礼部考试之中,本来可以稳拿第一名的苏轼却获得了第二名。这对苏轼来说虽然有些委屈,却给后人留下了一段佳话。我们不禁要问,苏轼在这篇颇有点传奇色彩的文章里头到底写了些什么?主考官欧阳修为什么对它那么青睐?围绕这篇文章,欧阳修与苏轼这对师生之间会发生怎样的故事呢?

欧阳修这次虽然认对了好文章,却点错了好名次,而且眼下他还有点儿纳闷,原来对于苏轼这篇杰出的文章,老先生还有一个疑问没有解开。苏轼的《刑赏忠厚之至论》中有这样一段论述:

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

意思是:上古尧帝的时代,司法官皋陶三次要判一个罪犯死刑,尧帝三次赦免他。因此天下人都惧怕皋陶执法之严厉,而乐见尧帝用刑之宽仁。

熟悉古代历史的人都知道,皋陶本是舜帝任用的法官,后来曾被大禹举荐为继承人,怎么在苏轼的笔下成了尧帝的执法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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