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量利害 参用所长(1) - 康震评说苏东坡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从一个小城犯官骤升为三品高官,如此迅雷不及掩耳的地位转变,足以让任何一个人头晕目眩、目不暇接。尤其对于刚刚脱离困窘折磨的苏轼来说,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大堆荣誉和显赫的官职,他到底会有怎样的表现呢?

经历了少年成名、初出茅庐、地方任官、乌台诗案、贬谪黄州一系列起伏波折之后的苏轼,早已不再是那个空怀一腔热情,头脑容易发热的毛头小伙子了!特别是经历了黄州四五年时间的深刻反省与人生感悟之后,此时此刻的苏轼对自己多了一份清醒的认识,对他人多了一份宽容的胸怀,对变法多了一份理性的同情,对反对变法多了一份理智的反省,对人生的荣辱成败多了一份达观超然的思考。

因此,此时此刻的苏轼不会在眼花缭乱的快速提升中忘乎所以,也不会因此而失去自己的书生本色。在对待“元祐更化”、对待革新变法、对待新党人物等一系列问题上,苏轼都拥有自己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既符合苏轼为人处世的固有特点,也符合当时社会政治发展的具体情势以及苏轼对其作出的判断。

首先,如何对待“元祐更化”?换言之,如何对待旧党人物上台后全面否定、推翻新法的各项举措?在这个问题上,苏轼保留自己的看法,这个看法不仅与他早先跟神宗、王安石的默契认同有关,也与他这些年身处基层百姓环境中,对新法的优劣长短有了更加理性的认识有关。在主持元祐元年进士候选馆职的考题中,苏轼说:“今朝廷欲师仁祖(仁宗)之忠厚,而患百官有司不举其职,或至于媮;欲法神考(神宗)之励精,而恐监司守令不识其意,流入于刻。”(《试馆职策问三首》其一)大意是说:当今朝政如果只是效法宋仁宗时期忠厚仁义的治国之道,恐怕官僚机构不会尽职尽责,导致消极怠工,效率低下;如果只是效法神宗时期的励精图治,锐意图强,恐怕官僚机构不能真正地领会圣上的意图,导致严刑峻法,人心混乱。

那么正确的做法是什么呢?就是要忠厚而不媮,励精而不刻:既要仁厚宽爱又不能过于疏松放纵,既要锐意图强又不能过于严厉刻板。与此相应的,苏轼对待新法的态度也很明确,就是八个字:“校量利害,参用所长。”(《辩试馆职策问札子》)意思是:权衡新法的利害得失,选择那些对国家百姓确实有利的政策继续施行。换句话说,对待新法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实事求是,不能搞一刀切,更不能一棍子打死。

可以说,作为元祐时期的一位重量级大臣,作为旧党的代表人物,作为“元祐更化”的直接受益者,苏轼对“元祐更化”总体上是拥护的。在那样的政治背景与立场之下,有时候他也说一些贬损王安石的话语,但是他对于新法的态度并非一概反对,对于旧党的政治意见也并非一概同意,他真正坚决反对的是:任何形式的独断专行!当初反对王安石是这样,现在反对司马光也是如此!换句话说,没有什么不可以变更的新法、旧法,凡是法令政策都必须校量利害,实事求是,只有这样才能有用于国家人民,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这就是苏轼的政治观念。

但是对于变法新党人物,苏轼的态度却完全不同。

苏轼与弟弟苏辙饱受新党迫害之苦,他们对于新党人物的态度用“深恶痛绝”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在苏轼的笔下,新党人物真是祸国殃民,罪无可赦:

吕惠卿、李定……之流,……其为奸恶,未易悉数,而王安石实为之首。今其人死亡之外,虽已退处闲散,而其腹心羽翼,布在中外,怀其私恩,冀其复用,为之经营游说者甚众,皆矫情匿迹,有同鬼蜮,其党甚坚,其心甚一……此等皆民之大贼,国之巨蠹。(《论周穜擅议配享自劾札子二首》)

意思是说:新党之流,罪恶多多,而王安石实是祸首。新党的领袖人物有的已经死去,有的闲置散居,但是他们的心腹羽翼依然遍布朝野上下,都暗暗感念领袖的恩德,他们希望能够重新得到重用。为他们辩护游说的人很多,他们强词夺理,如同鬼蜮。这些党羽团结坚固,思想高度统一,对百姓危害很大,是人民的公贼,是国家巨大的蠹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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