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辞正议大夫 - 重说司马光
第六十五章 辞正议大夫
元丰八年(西元1085年)十月十八日是司马光的六十七岁生日,诏赐生日礼物:米、面及羊酒。司马光在《传家集》中保存了谢表。
十二月初二日,因近有圣旨,过冬至将开讲筵,司马光“以圣人之德,无以加于孝。自天子至于庶人,莫不始于事亲,终于立身扬名于后世,诚为学所宜先也。”将自己过去所撰的《古文孝经指解》,抄写为一册上进。 司马光这样做,或许有预防可能出现的纠纷的考虑。
十二月初四日,司马光又上《请革弊劄子》 ,认为今日公私耗竭,远近疲弊,都因用兵所致。他说:“夫兵者凶器,天下之毒(祸害),财用之蠹(音杜,蛀虫),圣人治暴定乱,不得已而用之耳。”然后谈到唐中叶至五代二百多年的战乱、宋初以来的统一与安定、神宗皇帝的志向、死去的将士,以及为应付战争所立新法之种种。接着谈到哲宗即位、太皇太后同听政以来的举措,说既然征伐开拓之议已息,则置提举官、散青苗钱、敛免役钱、点教保甲等等,即均为虚设。
从中我们知道,自诏开言路以来,已有奏疏千余章,所言都是以上诸事。当时虽然改革的力度很大,但监司如故,将官犹存,保甲仍在训练,保马仍在饲养,边州屯戍不减,军器制造不休,茶盐新额尚在,差役未复旧法。司马光提醒说:“是用兵虽息,而公私劳费犹未息也。如此因循不知改辙,数年之后,万一遇水旱大饥,盗贼群起,其为国家忧患,岂敢尽言哉!”
司马光请皇帝狠下决心,“凡王安石等所立新法,果能胜于旧者则存之;其余臣民以为不如旧法之便者,痛加厘革。”继而提到可能的反对:“议者必曰,革弊不可仓猝,当徐徐有渐。”——有人必定要说,革弊除害不可太着急,慢慢来。司马光打了个比方:“此何异使医治疾而曰勿使遽愈,且勿除其根原使尽也?其为医者谋则善矣,其为疾者谋奚利哉!”意思是说这无异于请人治病,却说别让我好得太快,而且千万别去根。
十二月十一日,因神宗祔(音父,祭祀名)庙毕,执政官按例转迁,以司马光为正议大夫。
此次获得升迁的,包括了八位宰执及两位亲王:通议大夫、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蔡确,右仆射兼中书侍郎韩缜,同迁正议大夫;成德、横海军节度使守太保、开府仪同三司扬王颢,为永兴、凤翔节度使;武昌、武安军节度使守太保、开府仪同三司荆王頵(音晕),为武宁、镇海节度使;通议大夫、知枢密院事章惇,门下侍郎司马光,中书侍郎张璪,同知枢密院事安焘,同为正议大夫;银青光禄大夫、尚书左丞吕公著,为金紫光禄大夫;大中大夫、守尚书右丞李清臣,为通议大夫。
十二月十二日,司马光上《辞转官劄子》 。由此得知,所谓旧例,是指英宗亲政之初,以宰相韩琦等,于嘉祐末有定策大功,又保护英宗共渡艰难,所以各特迁一官。
司马光说:“今陛下以神宗皇帝大渐之际,宰臣蔡确等启迪圣心,建立储贰,传授大宝,各特迁一官,固亦其宜。臣当是时,方闲居在西京,凭几末命,非所预闻,岂得与确等同受褒赏。且国家名位,本以酬功报德,不可但以祔庙礼毕,检举故事,虚有授受。况臣于登极之初,已蒙覃恩改官,今曾未逾年,安敢再叨殊渥。纵臣贪冒不知愧耻,天下之人,其谓臣何。”意思是说,如果依照先例,宰相蔡确等人的升迁当然名副其实。自己当时闲居洛阳,始终未有参与,怎能与蔡确等一同受赏。而且国家的名位,本为酬功报德,不可虚授。登极之初自己已受恩迁官,现在不到一年,怎敢再受恩赏。纵然自己贪图不知愧耻,天下人又会怎样看待!
由《辞转官第二劄子》 我们知道,十四日司马光接到閤门告报,令受正议大夫告身。司马光提到富弼,说富弼辅佐三朝,德高望重,嘉祐之末也是定策之臣,只以不预顾命,恳辞坚决。如臣才德,与富弼相比,不可并论,建储顾命之际,深为庶僚在外,未有参与,怎敢只因祔庙,即随例迁官。然后谈到治国的关键,他说为政之要,只在赏功罚罪,自己忝列执政,却无功受赏,将如何裁抑他人。
由《辞转官第三劄子》 我们获悉,对司马光的辞免,此前曾有诏令,不准。司马光在此提到英宗朝韩琦迁官的旧例,说自己当时身为谏官,曾上奏说:近年官冗赏滥,陛下亲政之初,两府大臣宜惩革此弊。现在自己却在一年之内两次升迁,将难以禁止他人的幸进。恐怕宿卫将帅、宗室外戚、四方藩镇、内侍近臣,都会有企望。到时候陛下不能裁抑,两府也不敢坚持。又说当时英宗虽不收回恩命,而富弼也有定策之功,但自以未预顾命,力辞甚苦。现在自己既不预定策,又不预顾命,怎可来自冗散之地,就与辅臣一同受赏。况且自己昔日在别人就说不可受,今天在自己就受而不辞,对照言行,怎能不自感羞愧。
由《辞转官第四劄子》 我们知道,此前司马光除上奏劄外,又曾在帘前向太皇太后“面陈至恳”,但“终未赐开允”。司马光说自己“夙夜愧恐,不能自已。”然后再次谈到治国的关键:“臣窃以为政之要,惟在赏功罚罪。赏不当功,则徼幸竞进;罚不当罪,则善良忧恐,乱之基也。向日神宗皇帝大渐之际,臣屏居闾阎,今乃与建储受遗之臣一例迁官,赏不当功,何以过此?陛下不知臣不肖,使待罪执政,执政当为陛下抑徼幸、惜官职,而身自冒赏,何以表率他人?臣非敢私饰小廉,其志欲为国家慎重名器。”不明白的还以为司马光在邀功请赏呢。
由《辞转官第五劄子》 可知,此前有閤门告示:因司马光屡上奏章,辞免新的任命,已降批答不许;所有告身,可告示,早令祗受。司马光坚持:“臣窃惟无功受赏,士之所难究。观英宗皇帝、神宗皇帝即政之初,褒赏大臣,皆以定策受遗之功,非因祔庙礼毕。臣既非定策,又不受遗,实难虚受。”又说:“至于政事日新,皆陛下圣明,众贤协力,在臣一人何能裨益?而无名冒赏,惟恐有玷清朝。所有告身,臣不敢祗受,伏乞早赐寝罢。”由此推断,太皇太后曾将近来政治上有益的改变,都归功于司马光。可见当时帝国高层对司马光的倚重。
此外,司马光又有《上皇帝辞免正议大夫表》 及《上太皇太后辞免正议大夫表》 。
史书上说:“光及公著凡六奏,讫不许,明年正月,乃俱受命。”——司马光、吕公著前后六次上奏,终不许;次年正月,才一起接受任命。
名位面前退避三舍,始终不为所动,在我们今天这个时代,听起来已渺如神话。
第六十五章 辞正议大夫
元丰八年(西元1085年)十月十八日是司马光的六十七岁生日,诏赐生日礼物:米、面及羊酒。司马光在《传家集》中保存了谢表。
十二月初二日,因近有圣旨,过冬至将开讲筵,司马光“以圣人之德,无以加于孝。自天子至于庶人,莫不始于事亲,终于立身扬名于后世,诚为学所宜先也。”将自己过去所撰的《古文孝经指解》,抄写为一册上进。 司马光这样做,或许有预防可能出现的纠纷的考虑。
十二月初四日,司马光又上《请革弊劄子》 ,认为今日公私耗竭,远近疲弊,都因用兵所致。他说:“夫兵者凶器,天下之毒(祸害),财用之蠹(音杜,蛀虫),圣人治暴定乱,不得已而用之耳。”然后谈到唐中叶至五代二百多年的战乱、宋初以来的统一与安定、神宗皇帝的志向、死去的将士,以及为应付战争所立新法之种种。接着谈到哲宗即位、太皇太后同听政以来的举措,说既然征伐开拓之议已息,则置提举官、散青苗钱、敛免役钱、点教保甲等等,即均为虚设。
从中我们知道,自诏开言路以来,已有奏疏千余章,所言都是以上诸事。当时虽然改革的力度很大,但监司如故,将官犹存,保甲仍在训练,保马仍在饲养,边州屯戍不减,军器制造不休,茶盐新额尚在,差役未复旧法。司马光提醒说:“是用兵虽息,而公私劳费犹未息也。如此因循不知改辙,数年之后,万一遇水旱大饥,盗贼群起,其为国家忧患,岂敢尽言哉!”
司马光请皇帝狠下决心,“凡王安石等所立新法,果能胜于旧者则存之;其余臣民以为不如旧法之便者,痛加厘革。”继而提到可能的反对:“议者必曰,革弊不可仓猝,当徐徐有渐。”——有人必定要说,革弊除害不可太着急,慢慢来。司马光打了个比方:“此何异使医治疾而曰勿使遽愈,且勿除其根原使尽也?其为医者谋则善矣,其为疾者谋奚利哉!”意思是说这无异于请人治病,却说别让我好得太快,而且千万别去根。
十二月十一日,因神宗祔(音父,祭祀名)庙毕,执政官按例转迁,以司马光为正议大夫。
此次获得升迁的,包括了八位宰执及两位亲王:通议大夫、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蔡确,右仆射兼中书侍郎韩缜,同迁正议大夫;成德、横海军节度使守太保、开府仪同三司扬王颢,为永兴、凤翔节度使;武昌、武安军节度使守太保、开府仪同三司荆王頵(音晕),为武宁、镇海节度使;通议大夫、知枢密院事章惇,门下侍郎司马光,中书侍郎张璪,同知枢密院事安焘,同为正议大夫;银青光禄大夫、尚书左丞吕公著,为金紫光禄大夫;大中大夫、守尚书右丞李清臣,为通议大夫。
十二月十二日,司马光上《辞转官劄子》 。由此得知,所谓旧例,是指英宗亲政之初,以宰相韩琦等,于嘉祐末有定策大功,又保护英宗共渡艰难,所以各特迁一官。
司马光说:“今陛下以神宗皇帝大渐之际,宰臣蔡确等启迪圣心,建立储贰,传授大宝,各特迁一官,固亦其宜。臣当是时,方闲居在西京,凭几末命,非所预闻,岂得与确等同受褒赏。且国家名位,本以酬功报德,不可但以祔庙礼毕,检举故事,虚有授受。况臣于登极之初,已蒙覃恩改官,今曾未逾年,安敢再叨殊渥。纵臣贪冒不知愧耻,天下之人,其谓臣何。”意思是说,如果依照先例,宰相蔡确等人的升迁当然名副其实。自己当时闲居洛阳,始终未有参与,怎能与蔡确等一同受赏。而且国家的名位,本为酬功报德,不可虚授。登极之初自己已受恩迁官,现在不到一年,怎敢再受恩赏。纵然自己贪图不知愧耻,天下人又会怎样看待!
由《辞转官第二劄子》 我们知道,十四日司马光接到閤门告报,令受正议大夫告身。司马光提到富弼,说富弼辅佐三朝,德高望重,嘉祐之末也是定策之臣,只以不预顾命,恳辞坚决。如臣才德,与富弼相比,不可并论,建储顾命之际,深为庶僚在外,未有参与,怎敢只因祔庙,即随例迁官。然后谈到治国的关键,他说为政之要,只在赏功罚罪,自己忝列执政,却无功受赏,将如何裁抑他人。
由《辞转官第三劄子》 我们获悉,对司马光的辞免,此前曾有诏令,不准。司马光在此提到英宗朝韩琦迁官的旧例,说自己当时身为谏官,曾上奏说:近年官冗赏滥,陛下亲政之初,两府大臣宜惩革此弊。现在自己却在一年之内两次升迁,将难以禁止他人的幸进。恐怕宿卫将帅、宗室外戚、四方藩镇、内侍近臣,都会有企望。到时候陛下不能裁抑,两府也不敢坚持。又说当时英宗虽不收回恩命,而富弼也有定策之功,但自以未预顾命,力辞甚苦。现在自己既不预定策,又不预顾命,怎可来自冗散之地,就与辅臣一同受赏。况且自己昔日在别人就说不可受,今天在自己就受而不辞,对照言行,怎能不自感羞愧。
由《辞转官第四劄子》 我们知道,此前司马光除上奏劄外,又曾在帘前向太皇太后“面陈至恳”,但“终未赐开允”。司马光说自己“夙夜愧恐,不能自已。”然后再次谈到治国的关键:“臣窃以为政之要,惟在赏功罚罪。赏不当功,则徼幸竞进;罚不当罪,则善良忧恐,乱之基也。向日神宗皇帝大渐之际,臣屏居闾阎,今乃与建储受遗之臣一例迁官,赏不当功,何以过此?陛下不知臣不肖,使待罪执政,执政当为陛下抑徼幸、惜官职,而身自冒赏,何以表率他人?臣非敢私饰小廉,其志欲为国家慎重名器。”不明白的还以为司马光在邀功请赏呢。
由《辞转官第五劄子》 可知,此前有閤门告示:因司马光屡上奏章,辞免新的任命,已降批答不许;所有告身,可告示,早令祗受。司马光坚持:“臣窃惟无功受赏,士之所难究。观英宗皇帝、神宗皇帝即政之初,褒赏大臣,皆以定策受遗之功,非因祔庙礼毕。臣既非定策,又不受遗,实难虚受。”又说:“至于政事日新,皆陛下圣明,众贤协力,在臣一人何能裨益?而无名冒赏,惟恐有玷清朝。所有告身,臣不敢祗受,伏乞早赐寝罢。”由此推断,太皇太后曾将近来政治上有益的改变,都归功于司马光。可见当时帝国高层对司马光的倚重。
此外,司马光又有《上皇帝辞免正议大夫表》 及《上太皇太后辞免正议大夫表》 。
史书上说:“光及公著凡六奏,讫不许,明年正月,乃俱受命。”——司马光、吕公著前后六次上奏,终不许;次年正月,才一起接受任命。
名位面前退避三舍,始终不为所动,在我们今天这个时代,听起来已渺如神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