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开棺发财(2) - 鬼吹灯同人之升棺发财

相比之下,咱胖子的手艺就好多了。别看他五大三粗大大咧咧的,论到这取珠的手艺,我还真比不上他,看他那手叫一个巧,那劲叫一个轻。只见他伸出左手,利索地掐住老和尚的脸颊,拇指在右,食指中指在左,无名指小指居下顶住咽喉,然后右手伸至老和尚的脑后,稍稍抬高,接着一拍后脑,同时左手轻轻用力。

“啪”,一个朱红色的药丸被无奈地吐了出来,乖乖地躺到了胖子的掌心上。

别看胖子这两手干净利落,轻松写意,其实是有讲究的:首先捏着两颊的左手必须用阴劲,什么叫阴劲?就是一股柔力,否则用力过猛很容易伤到死者嘴里的珠玉;其次,无名指和小指都要抵在死者的咽喉处,否则等右手一抬高,珠玉什么的就容易被咽到喉咙里,甚至落到腹部。这就是为什么我在广州看到的那些干尸被开膛破肚的原因。可摸金校尉不能像他们那样百无禁忌跟蝗虫似的,那叫没品!咱不兴毁人尸体那一套,所以就要讲技术了,像刚刚胖子做的那样,就算得到个中三味了。

我这边对胖子的手艺啧啧赞叹,他却苦着一张胖脸盯着手上的红丸直看。

“好啦,不用看了,我都说不会有好东西了吧,你还不信。这是崂山派的定尸丹,快给放回去,别再给咱惹点儿什么事出来。”我拍着胖子的肩膀说道。这地方虽然是风水宝穴,按道理不会有什么尸变,但小心一点儿总是没错的。

待到胖子心不甘情不愿地把定尸丹放回去后,我们便开始在棺材里摸那琉璃盏了。

自古的传统,陪葬的玩意儿是最值钱的东西,往往放在死者的左肩右脚,最心爱的东西则往往攥在手上。我跟胖子一人一头儿分别摸开了。

说到这儿,我倒想起一个民国那会儿流传的笑话来。民国正是我国盗墓最猖獗的时候,倒斗的同行们手上有了钱怎么花呢?逛窑子呗!可往往一伸手,窑姐儿就知道这小子是盗墓的,可以狠狠地宰。为什么?全是职业病给闹的,因为连摸女人都是从左肩摸到右脚。

棺材里其它地方还有很多大包小包,不过那些不用看,一定是生石灰、冥纸之类的东西。这尸体之所以不腐,我看一是风水好,二是金丝楠木蚊虫不侵,三就是棺材里的生石灰放得够多。生石灰这东西吸水,没了水分就不容易变质,这跟我们买的腊肉是一个道理。靠,我这说的都是些什么啊,以后还吃不吃肉了?!

我一边胡思乱想着,细细摸过了老和尚的右脚下,除了一双破芒鞋晃眼外,啥都没有。看到芒鞋我倒记起一句词来:“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是啊,能不轻嘛,知道啥是芒鞋不?草鞋呗。

“涛子,找到了!”我正糟蹋苏东坡的词呢,胖子惊喜的声音传了过来。

抬头一看,一盏淡黄色的琉璃茶盏出现在我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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