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要不这样,你服侍我十年?”爱玛从门口离开,走上甲板。
“十年?”查理的额头起了几条黑线。
“哎呀,要不五年也好?”爱玛看到查理的表情,到了他的面前,要不微微弯曲,斜抬着脑袋,看着查理。
查理居高临下,往爱玛看去,顺着那单扣的衣领看到了里面,那被衣服绷紧的双峰,留出了一个深深的海沟,白嫩嫩的好像掐下就能出水一样,瞬间吸引了他的眼神。
“五年,你看怎么样?”背着双手,双脚并拢,往前跳了一下。
顺着那一跳,那吸引人的地方,也晃丫晃,使查理禁不住咽了一下口水。
爱玛的双眼一直注意的查理的表情,发现了他的眼神的不同,也注意到了那家伙一眨不眨的看着自己,难道?
“呀…”一声尖叫,终于知道了那个家伙在看什么,身体直立起来,双手护在胸前,大声地喊道:“你这个色狼。”喊完一拳往查理的脸上打来。
查理也被一喊吓了一跳,待回神那一拳已经到了眼前,赶紧闪过,眼神邪邪一顿,口中马上喊道:“不好意思,你那太吸引人了。”
“啊,你这个色狼,大色狼,我让你看,我让你看。”说着手上的动作却不慢,带着呼呼风声,往查理袭来。
查理运起轻功,错身闪避着她的动作,但嘴上却不饶人:“难道我说错了,非要说你那里平坦,不好看,不吸引人?”
“你这个死色狼,臭色狼,不许说,不许说?”爱玛一边打一边骂,那动作神态逗得查理一直轻笑不停。
“呜…”爱玛突然停下来,哭了起来,使查理措手不及。
“哎,你哭什么?”查理也停了下来,小心的走到坐在地上,不停的蹬着双脚的爱玛身侧。
“就知道欺负我,从一见面,撞了人家也不赔礼,接着把人家带到荒郊野外,也不管,后来人家迷路了,就跑出来大占便宜,现在救了你,还这样对待我,啊……,我好命苦啊!”爱玛一边哭,一边诉说着。
这话怎么那么一股子不是味道,查理听着,好像我是专门勾引良家妇女的家伙,额头上的黑线一条条的嘣了出来。
“不要哭了。”查理轻轻地道,好像没有效果。
“不…要哭了!”稍微大声了一点,还是没有效果。
“我…说...你…不要哭了,再…哭…我就走了!”哭声嘎然而止,好像还有些红肿的双目,带着一种期盼的眼神看着查理,直把他看的全身的鸡皮疙瘩落了一地。
“好了,好了,我不走行了吧!”查理对地上的爱玛这样说完,头抬了起来,看着天空,小声地道:“天哪,我怎么欠了一个人情给了这样的人?”
“好哎!人家也不让你当奴隶了,只让你当手下好吗?”爱玛小声地问道。
“好,好,好,一切都听你的,我们现在去哪?”查理觉得尽快地工作或许会让自己的满腔郁气发泄空了。
“去打渔啊!”爱玛以一幅理所当然的语气答道。
“噢!”查理听完后,也不用她吩咐,走到船头,扯开捆绑的缆绳抽回船上。然后走到甲板上,突然想起来还有一件事情不知道。
“小姑娘,我该怎么称呼你啊?”查理大声地朝走向舵轮的爱玛喊道。
“小姑娘?”正在走着的爱玛听见了这个词汇,脑门的黑线竖了起来,马上转身过来,大声地朝查理喊道:“我不是小姑娘,你看我哪里小了?”
查理被喊得吓了一跳,说你大不好,现在喊你小姑娘也不行,哪怎么办?当即再道:“喂,我该怎么称呼你?”
“喂,喂得,我没有名字么,我叫爱妮娜-费勒,你可以称呼我爱玛,大家平时也是这样叫我的。”语气在一句话中有三个变化,从开始的埋怨,到中间的郑重,在到后面的俏皮,使查理的脑子一时转不过弯来。
爱玛觉得自己的理想就要实现了,就是眼前的这个人,他不但帅,而且武技还很高超,又懂得体贴人,又是大家族的子弟,这一切都满足了她的择偶标准,要是上身一件白色泡花袖紧身衣,腰间黑皮宽带,下身一条贴腿黑色裤,脚上黑色马刺靴,再骑一匹白色的高加索马,那绝对是吸引人的灵魂,而且那飘忽的眼神,凌乱的金发,爱玛觉得每一处都在吸引着她,尤其是那火热的…
“我呸,我在想些什么?”想起那个野外,爱玛的脸就禁不住发烧。
“扯起风帆,我们要走了。”爱玛大声地喊道,却见还呆在甲板中间的查理不动。
“哎,我的话你听见了么?”爱玛再说道。
“你在对我说话?”查理才明白过来,指着自己对爱玛说道。
“船上就你和我,不是对你说话,我是对谁说话?”
“噢!”查理道,心底下却恶意的想:“谁知道你是不是自言自语哩!”看了下四周,便看到了甲板中间的杆子,想这应该是桅杆了,虽然没见过船,但是在一些书籍上面,还是有一些介绍的。
“我让你拉起风帆,你跑这里干什么?”查理竟然跑到舵轮的旁边,使爱玛觉得很诧异。
“不拉绳子,让我怎样把帆拉起来?”查理解开绑在船舷上的绳子,没好气地说道。
“噢!”爱玛的脸蛋红了,怎么会把这个都忘记了。
但爱玛又踌躇起来,这个人非富则贵,自己这样使唤他,他都没有反抗,应该是对我有好感!也没有什么贵族架子,但自己的身份,一个士兵的女儿的,怎么配得上人家?一时间觉得很难过?
带纹章的贵族,绝对是不多见的贵族,大陆上有这个东西的家族,数都数的过来,决不是草根贵族可以媲美的。
那个项链,查理脖子上的项链,上面的那个图案,已经说明了一些问题,骑士头盔,上面有一个王冠的花纹,下面是一个交叉的双剑,王冠说明他们家出身于王族,头盔说明他们家是一个骑士家族,双剑代表了权力,那是一种仅低于王权的标志,据说王室的也才使三剑交叉,最为有效的证明就是纹章的底色,金黄色,那时王权的象征,一般的家族,哪敢用这样的颜色。
这个人出身高贵已经是毋庸置疑,但是自己是为了什么,为了摆脱这朝九晚五的生活,还是喜欢上了这个人,爱玛不能给出一个准确的定义,那个人是一个阳光的人,但是从他的表象上看,也是一个风流的人,自己能不能把握住他的心,使他爱上自己,爱玛不敢确定。
所以只好先把这个人留在这里,确定自己到底是否爱上了他,如果是真的爱上了这个人,爱玛有信心,以她的手段,一定可以把这个人俘获在她的裙角下。
<ahref=http:///mybook_addmybooksq.asp?a_id=121820&b_id=3260788target=_blank>看的好就收藏,谢谢!</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