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与他有纠葛的女人,都给了他最为残酷的考验。
我帮不了他。
我能给予他的只能是相对的安静,不受打扰。
同时,我又觉得我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我一直在积极和堕落的矛盾中前行。
白天没事的时候我还是满大街购物,然后在黄昏的时候沿着古墙根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到住处,再把门紧锁,只开卧室里的小壁灯。
这样,就一直到了冬天。我在夜晚的时候用手沾了水在窗户上画着大朵的不知名也并未存在的花儿,第二天清晨,它们就结成了冰凌,窗外有雪花飘过,孤单地停留在木制的窗格上,稍纵即逝。
这些天,网络上开始流行一种对生命的算法,那就是,一个人即使活到了一百岁也只能活三万六千天左右的日子,而平常人无非也就是两万多天。也就是说,我现在二十几岁,活到八十岁的话,也只剩下不到两万天的日子。都是两万,我自然而然地把两万个日子跟两万块钱用来作比较。花掉两万块,对我来说也就是一眨眼的事情,所以这种对生命的算法,我深恶痛绝,这也就是那些整天没一点事做,被饭撑着了的人干的缺德事。
当然,回过头来,不得不承认的是,时间确实是残酷的。
这一年,杂志社进了不少年轻的新同事,我的工作也愈发轻松起来,很多酒肉的场合也不需要我亲自出马了,这是林景泰的吩咐:这么艰巨的革命工作需要不断培养接班人,况且平凡的身体也不是铁打的。
林景泰对我的关照,让我在杂志社的地位也愈发的坚不可摧。这一天是平安夜,这是在C城的年轻人中极为流行的西方节日,尽管我对这样的节日没有概念。
这一天,同事们早早地围到了我的办公室。
“平凡姐,主编说了,你要是没什么意见,我们就一起去酒吧狂欢。你也知道,好不容易,一年一次的平安夜。”一个刚毕业的小同事说。
“我能有什么意见啊,主编说去就去呗。”我微笑着说。
“那可不行,平凡姐,你可一定得去,我们好见识一下你的酒量,学习学习啊。”他们看我心情不算糟糕就与我纠缠起来。
看着他们充满激情和期盼的眼神,我点了点头,整个办公室一片欢呼雀跃,我发现我很少直面这样的激情了,真羡慕他们。
晚上,我穿上新买的紫色小棉袄,套上编着花花绿绿小辫子的帽子,戴上橘色边框的眼镜准备出门,照着镜子,我都快认不出自己了,仿佛只有这样用陌生的东西把自己包裹起来才会有足够的安全。
这是我从来没来过的酒库酒吧,里面和外面是迥然不同的世界,里面是一个不需要负责任的世界,连音乐也是狂热到了极点。
我从欢呼着的同事手里接过了一瓶芝华士,咕哝几下就喝掉了半瓶。说实话,我已经有一段时日没有碰酒了,喝酒的滋味真是酣畅淋漓。
这里连音乐都充满着蛊惑和迷情,我的小同事们,早已散在各个角落和衣着妖娆的女子们聊天,调情。
我提着芝华士,在酒吧里漫无目的地穿行,有年轻的男子走过来欲摸我的脸,被我用酒瓶甩开了。这样一个没有人认识,没有过去,也没有将来的地方,反而让我愈发孤独。
我想我是喝醉了,而且是醉得厉害,看到酒吧很多背对着我穿黑衬衫的男人,我都会情绪激动地把他们认作耀扬。
我甚至拉着角落里一个小同事的手,激动地告诉他:“你看,你看,角落里那个戴蓝色围巾的男人,就是我爱的人,他叫耀扬,你知道吗?他就是耀扬。”
“平凡姐,你不会弄错了吧,这么热,这酒吧里哪有戴围巾的男人啊?”小同事摸了摸我的额头。
“平凡姐,你喝醉了,我先送你回去吧。”小同事继续好心地说。
“喝醉?你也太小瞧你平凡姐了,我什么时候醉过?我开始提酒瓶子的时候你还没出生呢。玩你的去吧,别在这烦我。”我大手一挥,同事小弟弟的眼镜被我打飞了,他赶紧拨开别人的腿满地找眼镜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