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扬在南山的山区工程开工了,他再一次离开了C城。之前他说他之所以去参加南山公路工程的竞标,就是为了让自己忘记张米粒。而现在,他还要回到南山是因为竞标成功,不能说走就走,更关键的是,他想赚更多钱给张米粒用。
耀扬走的时候没有给我打电话,只是发了一条简短的信息:
平凡,以后少喝点酒,再好的酒量也会有醉的时候。
当然,耀扬,我已经醉过了千百回,只不过并不是因为酒。
尽管两年前耀扬在X大学的篮球场上微笑的样子在我的脑海里还历历在目;尽管他在对那群逼我解扣子的老男人说他是我爸时喊破嗓子的声音还是那样的清晰;尽管我的衣柜里还挂着他那件已经被我洗得泛白的有两个大口袋的外套;尽管我还是经常会看地方台有关那条公路修建的进程新闻……但是,我已没有勇气再和他联系了。
我不想打扰他的生活。可以想象,他在临行之前,对张米粒肯定有着太多的承诺。这些,界限分明地阻止着我靠近他。但是,我还是会隔三差五地给张米粒打电话以确认她的死活。
周末的时候,我还是会在附近的海纳影城去看电影,闲暇时我也还是会去城西的小山坡上参观桑树湾别墅,不同的是,只要我愿意,简亦平随时都会不厌其烦地陪伴我同行。
直到有一天,我记得是简亦平第三次陪我走在桑树湾别墅的彩石小路上的时候,他抱过了我的肩。
“平凡,你很喜欢这里吗?这里的别墅卖得并不是很好,因为这里濒临东湖,并不是很安全,但是,如果你喜欢,我们买一栋好吗?”
“亦平,你是说——我们?”我突然很害怕简亦平说我们这两个字。这两个字一旦跟房子扯上关系,那就有着深不可测的含义。虽然简亦平说过,他想永远跟我在一起,没有人比他更适合照顾我。
简亦平说得没错,他细心体贴,每个周末都会驱车到几里以外的公园门口去给我买我小时候很爱吃的棉花糖,会经常自作主张地给我买手套、袜子之类的小东西,都是很可爱的那种。
“当然,平凡,只要你喜欢,就当我送给你一个人的也行。你那边的公寓是小了一点,你就搬来这边住,也比较安静。”他能猜透我的心思。
“谢谢你简亦平,我仅仅只是喜欢来这边散步,并不想住在这边,太远了。”我拒绝了。
但我还是充满感激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他让我想起了我的父亲。尽管我知道,把一个风华正茂的男子想象成我的父亲是多么不道义的事情。
无数次,见完面,简亦平把我送到公寓楼下的时候,都会充满期待地看着我在十七楼的房间,而我,直到新年快来的时候,才邀请他上去坐坐。
并非我对简亦平有什么顾虑,而是,我实在是不习惯带陌生男人回家,就像耀扬不习惯睡陌生女人的床一样。
一想到这,我突然很可怕地意识到,即使我和简亦平交往已经长达一个多月,但在我的潜意识中还是把他当成陌生人。就如同,无论我是多么的撕心裂肺,耀扬还是把我当陌生人一样。
当然,我于简亦平,张米粒于耀扬,又是完全不同了。
人与人之间是不一样的,这是耀扬一直强调的一句话。
简亦平像参观一件价值不菲的艺术珍品般参观着我的房间,看起来,我房间的格调跟他想象中的没有明显的差别。
我新买的磨砂玻璃茶几上空,挂着一盏戴着大帽子的吊灯,吊灯是经过我修饰过的,表面糊着的是那张印有我和简亦平照片的报纸,已经被灼热的灯光烧得有些泛黄。
简亦平充满笑意的面容突然黯淡起来,我这才意识到自己有多么的残忍。因为,简亦平一直在说他很感谢那个记者,是他在无意中赠予了我们唯一一张合影,简亦平还把那天的报纸用雕花的玻璃镜框框了起来,放在自己的书房里。
“简亦平,改天有机会,我们去拍照吧。”我轻轻走过去,从后面抱住简亦平。我发现我每一次的眼泪都是落在他的后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