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说那是个夏天,知了躲在树叶丛中绝望地唱歌,狗仿佛吃多了辣椒一直伸着舌头。她说,那个时候我们家还住在筒子楼里,一排排的,每家住一间房,房分前后两个空间,前面做饭后面住人,没卫生间。每天早晨,能看见音乐学院各家的女人端着一罐黄汤下楼去公共厕所,也有几个起得晚的懒婆娘,等人家已经围坐在家门口吃午饭了,才慢条斯理大摇大摆地捧着那壶尿小心翼翼从长长的窄窄的走廊上经过,炒洋葱头的香味中迅速渗进一股尿骚味儿。吃饭的邻居也无奈,皱皱眉继续吃。生活在这种空间并不是想优雅就优雅得了的,得学会融入其中。当然,吃午饭的时候端着痰盂从人家饭桌旁经过,母亲说,这种事打死她也做不出来。母亲说筒子楼里的人很少有人看见她倒痰盂,因为她起得很早,早起三光晚起三慌,处理这些尴尬的事情必须神不知鬼不觉。她还说,吃喝拉撒是人不可避免的,但没有必要做得那般粗俗,能雅方雅,自己毕竟还是一个小小的文人,文人做事,还是需要雅的。
在母亲文学性的描述里,我听得津津有味。
所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母亲都表现出优雅的一面。3月18日这一天,是的,我记得很清楚,她坐在我的对面,笑容可掬,看我的眼神好像在欣赏她刚完成的艺术品一样。
那一头浓密的卷发,很自然地簇拥在耳边,能隐约看到她平滑的凝脂般的耳垂。
8
突然,母亲那款花花公子皮包里传来一串低沉的声音,我含着吸管,愣了愣,迅速判断那是手机设定为震动而发出的声音,忙噘嘴示意。
母亲的手机式样陈旧。
她开始回短信。
这个发短信的过程到底经过了多长时间我异常模糊,我没有理会这些的原因是因为我盯着斜对面的一个男孩子,男孩子没有注意到我,或者说已经发现我而故意做给我看,他正用小勺一口一口喂他的女朋友吃冰激淋。我盯着男孩看并不是说他有多帅,而是他好像是我的大学同学——系学生会宣传部长周园清。
哇——我想吐。不是出于嫉妒,我收的情书能出一本情书宝典了,但情书的作者一个也没被我录用。这并不代表我有多清高,而是与我的性格有关。我是控他型而非他控型。所以,我的男朋友必须先经我看中、然后一步一步历经千辛万苦追来。说通俗点就是我一定要找一个“我爱的人”,这是前提。
至于看见周园清想呕吐的原因,说出来我身上起鸡皮疙瘩,毕业前我还收到他一封长达13页的情书,信的结尾这样写道:有人说,13是个不吉利的数字,但是,我不信。纵然前面有万丈深渊,我也跳了!我愿意用自己的磨难来换取你那灿烂的幸福的笑容……当时,我还差点儿感动了,没想到,这就是他的磨难。人家寡妇守寡几十年才得到一个贞洁牌坊,他不到几个月就和这女孩有哺育之情了。
我没注意母亲,站起来,想尽快离开这个令人恶心的地方,气呼呼地说:“妈,我们走——”
母亲还在发短信,她站起来,然后,我们一起出了那扇厚厚的玻璃门。
过马路。
母亲走在我的身后。
我曾多次嘲笑过母亲的手机,说与她的人不相配,早该淘汰。母亲总淡淡一笑,说:“老年人还谈什么时髦?”我想我的眼珠不会比鹌鹑蛋小多少,嚷道:“老年人?妈,有没有搞错?”确实,在我眼里母亲并没有任何衰老的迹象,皮肤如同她的声音一样平稳,柔和宽容的气质使她与众不同。
一辆车突如其来。不,应该说,有无数辆车来来往往。
一声刺耳的叫声。刹车。风。血腥味。
我回过头。
母亲已在血泊中,手里,攥着手机。
当血液变成岩浆火山爆发般从体内迸发出来时,娇柔的身躯是无法抵挡的。母亲被血液浸透,姿态僵硬。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多的、冒着热气的血。无数陌生人围上来,汽车的鸣笛不绝于耳。我傻站着,如同一个突然忘记台词的话剧演员,假如真是话剧演员,我情愿丢尽自己的脸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