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那件红大衣,她很少穿,太跋扈的颜色,每一穿出来,艳惊四座。她宁愿更低调一点,沉稳一点,但愿人家能爱上她的灵魂。然而她的灵魂,真有那么高贵吗?
她苦笑。
有一次,她与施公子去看电影,等待开场的工夫在金店晃悠,有一条哑光金镯,做得很是不俗,她多看了两眼。进了电影院,施公子在黑暗中,不声不响,递她一个巴掌大的纸盒。她僵在当地,不知应对。
拒绝多小家子气,难道一只金镯就是她的卖身契?等于当面掼人家一脸灰;接受又显得爱小,难道她就稀罕那一点金子?她什么没见过呀;又恨自己刚才有眼无珠,人家的镇店之宝,十几万的大溪地黑珍珠项链,怎么没戴上试试?哪怕分手了倒也是好东西;但要真做出来了,人家能闪多远就闪多远,可怎么办?……
这么千思百量,果果大概是不爱施公子的。可是她知道施公子的好,家底不谈,人用她妈妈的话是:看着还老实。再没谈过更辛苦的恋爱了,跟施公子去泡吧,她聆听时永远微微前倾:“谢谢,我要柠檬红茶。”大V领开得恰到好处,锁骨若隐若现。果果自嘲地想,女子的美,不在乳沟就在锁骨,却太难,两者并存。
回到自己家,她就报复性地喝很多酒,打出馊臭的酒嗝。裹着旧睡袍,在屋里晃,酒力蒸蒸,在她周身蒸出光环。她像在洗一场葡萄酒的蒸拿浴。她很困顿,却又睡不着,头重脚轻坐在沙发扶手上,想不如去点支烟?满是酒精的她,会在烟头的一触之下爆炸,化为灰烬吗?
这委屈不是不值得的。大年初三,施家正式约她过去坐坐。果果喜气洋洋,千挑万选,还是选了那件樱桃红大衣。红得如此喜气乖巧,正是一个宜室宜家的好女子。
雪地里,人人都裹成一只无尾熊或者海狮,她却微微敞开大衣领口,露出一角冰肌——不是陈词滥调,是真的快结冰了。她知道她是玫瑰含雪,红石榴里的一点莹白。
她没想到施家是这样一大桌人,很快看出来他们自家人见面也不多,因此亲热得格外夸张。大家礼貌周全地互相招呼着,彼此都是陌生人,倒反而疏忽了真正的客人。
没人告诉她外套该挂哪里,她也不便自作主张。团一团,搁在膝上,像睡了一只艳红的猫,要不吵醒它,非得双膝并得极拢,正襟危坐。果果保持着甜甜的笑容,听他们讨论一些某人某事,名字听来都很熟,再一想,原来是没连姓氏,所以别扭。
渐渐,她就走神了,一低头,被大衣的红惊一下,再往上是自己套了小黑毛衣的身体。她不胖,却觉得自己的肚子触目惊心突着,整个人好大一块,就是这么粗粗蠢蠢横着。她是横插进来的局外人。
如果她嫁入施家,这样的聚会该有多少次?有多少次,她得光梳头净洗脸敬陪末座?所谓佳偶、所谓殷实人家,到底有没有意义?室内不够暖,有人皱着眉:“老爷子总是在省电费。”这一大家子,连水费电费卫生纸都是承人的余荫。至少果果还是自食其力着的。
手脚俱冷,她把双手藏在大衣里面,少少动一动,仿佛手底下握了一把枪,随时会出其不意拍出来,大叫一声:“抢劫。”在百人千人里,她只是一个人,和自己玩着寂寞的游戏,孤单地,笑起来。
果果觉得车内有点闷热,把车窗摇下一点儿。寒风猎猎,拍她的颊。收音机里在说:“一路畅通。”像一句轻快的祝福。
每到冬天,总是格外渴望温暖。入夜,在外面晾了一天的衣服收回来,都是冰冷的,草药茶泡过三四回就温了,再也不能滚烫。天色昏黑下来,电脑荧幕轻轻闪动着,果果知道一切都很简单,她说:“那里几点?”或者直接关机下线。都可以。
施公子之后,果果恨嫁的心淡了许多,有时候,她宁愿追逐那最原始的。
不见得还为那些猫三狗四浪费雅诗兰黛的彩妆,她放散长发,脸孔恒常疲倦安静,随便抓一件丢在外面的外套。
